更新时间:2018-10-29 20:03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9500元-20000元,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住宿费标准:无空调房每生每学年1500元,空调房每生每学年17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绿色通道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网址:http://xg.nfu.edu.cn)相关栏目查询。
第三十四条 国家奖助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院奖助政策
学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广东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助学基金、勤工助学等学生资助项目。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六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与审计部
联 系 人:陈运飘
监督电话:020-61787331
传 真:020-61787368
电子邮箱:chenyp@mail.nfu.edu.cn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787326
传 真:020-61787333
电子邮箱:nfzsb@mail.nfu.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nf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nfu.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于2015年3月18日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