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02作者:王华老师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设有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入学奖学金(报考我院的普通类考生2015年高考分数达到二本控制线)。开通绿色助学通道:设立特困补助基金并给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获奖说明
2006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2008年被中共辽宁省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辽宁省2006-2007年度文明学校。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120%以内(辽宁调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报考同一专业分数相同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6.艺术类专业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按省招考委关于艺术类专科工作程序、日程安排的规定办理。
录取办法:需获得辽宁省招考办颁发的专业加试合格证,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