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00作者:王新老师
2.学校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调档比例为120%(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政策最高比例调档)。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的加、降分政策。
4.顺序志愿在相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相同总分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5.艺术类录取规则:①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②录取时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排名。③在文化、专业成绩均相同时,则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认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6.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7.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章 毕业证书
第十条 毕业证的颁发: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由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学费、住宿费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建筑工程系所有专业8500元/年/生、经济管理系(会计电算化)6800元/年/生,(酒店管理)7500元/年/生、机械工程系所有8500元/年/生、服装工程系(服装设计与加工、服装设计)9000元/年/生,(服装制版与工艺、服装营销与管理)7500元/年/生。
住宿费:住宿(全空调式标准带阳台卫生间)分二档次,四人间1200元/年/生、6人间800元/年/生。
第六章 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办法
第十二条 助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