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59作者:王新老师
九、收费标准
学费:文化事业管理、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导游、文物鉴定与修复等普通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音乐表演、影视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音乐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表演艺术等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学生住宿标准:8001200元/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复为准。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附则
1.我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我院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2.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3.江北校区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中路42号
巴南校区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C区高职城内
邮政编码:400020
招生咨询:023-88162066 88162088
全国免费招生热线:400-0560-111
学院网址:http://www.cqca.edu.cn
电子邮件:yxzhaos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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