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58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十三条 奖贷助学金制度
1.学院建立了由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构成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学生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评比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3.可通过申请评议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困难补助)。
4.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相关政策,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也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5.学院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颁发学院奖学金。(以上具体评发政策按教育部和学院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为了维护考生利益,录取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学院及时和考生沟通。
第十五条 学生一年级学习地点为卫星湖校区,二、三年级学生入住龙水湖校区。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
咨询热线:02366291555 49689898 49683003 49685016
学院传真:02366278555
学院网址:www.cqtcedu.com
第十七条 声明
本院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遇任何招生问题请与学校招生办联系,否则如出现任何问题,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八条 章程解释权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授权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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