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58作者:王华老师
1.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经办,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3.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4.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5.学院奖学金
(1)设一、二等奖及单项奖,奖励名额、标准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2)针对当年毕业生设置成功考研奖和优秀毕业生奖,奖励名额、标准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3)针对科技创新、出国留学和成功考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学院将给予一定奖励,奖励名额、标准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6.企业奖助学金
(1)奖学金:设有TCL集团励志奖学金、少康奖学金、旭日奖学金、中国移动奖学金、金融成长计划奖学金、安东尼奖助学金,奖励名额、标准按学院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执行。
(2)助学金:真维斯助学金、奖门人助学金、鸿升实业助学金、佳雅实业助学金、金通助学金、福彩助学金等,资助名额、标准按学院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执行。
7.助困措施
(1)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2)发放特别困难学生资助金;
(3)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惠州学院纪委、监察室
联系人:黄欣
监督电话:0752-2527273
传真号码:0752-2527273
电子邮箱:jjs@hzu.edu.cn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527803
传真号码:0752-2527803
电子邮箱:zsb@hzu.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hz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h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