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57作者:才子老师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已把学院列为上报国家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业主干学科(高职)重点支持建设的学院。学院将建成以服务现代城市交通事业发展为特色,以轨道交通、机电工程、汽车应用技术、装备制造、国际贸易与现代物流专业群为重点,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体,以继续教育和培训为补充,以校企合作为依托,以产、学、研相结合为纽带,办成大型国有企业示范类院校。
学院办学突显国有大型交通集团及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办学的优势。开投集团与学院实行企院一体的办学管理体制,有利于推进校企深度合作,确保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和就业质量。集团明确规定:集团下属各企业要为本院学生提供专业对口的实习实训基地;集团人力资源部已推荐集团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学院兼职教师资源库,由学院需要择优选聘;集团承诺对我院合格毕业生,集团企业将优先录用就业。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招生对象: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职学校、艺术学校毕业生,均可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院。
第十条 录取原则: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按三位一体的模式选拔录取考生。
1、录取批次及调档比例: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第二阶段,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3、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报考志愿处理办法: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
5、尊重考生志愿,在录取专业时,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6、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7、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重庆、四川、贵州投放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在文化分、专业分双上线后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各专业收费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机车车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每学年学费9800元;城市交通运输、报关与国际货运、会计与统计核算、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市场开发与营销、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每学年学费9200元;雕塑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专业每学年学费11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1000元/学年(六人间)或1200元/学年(四人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