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56作者:三水老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2014年根据各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对照顾录取考生,在录取中按照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录取专业。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录取。
6、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有美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招生,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无美术类专业统考省份招生,承认其他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时按2015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文、理考生实行统一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录取。
7.学院地址、联系电话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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