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54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校 名: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标代码:14045,在四川省招生代码:5713)
City College, Southwest University Of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
二、办学举办者: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是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2006]73 号)批准设立,由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的西部14所高校之一,四川省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学校,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西南科技大学举办。
三、校 址:
城南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城西校区:四川省绵阳市花荄镇启明星大道北段
四、办学性质: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六、录取批次:艺术类(美术)本科、本科、二专
七、学制:本科除城乡规划专业为五年制外其它专业均为四年制;专科专业均为三年制。
八、招生计划: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人数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九、招生政策:我校实行大类招生,新生进校不分专业,一学期以后可以在大类中自主选择专业。所有的跨类别转专业都在一学期以后进行。(即:一学期期满即可转专业,转专业无人数限制,不考试,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注: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不能互换。
十、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控制在105%以内)
3、我院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区或批次中,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学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