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54作者:王华老师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何氏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高专升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达到辽宁何氏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家庭困难学生可以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申请国家贷款等助学。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录取新生的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院2015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依据考生文化课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其他省份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