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51作者:李一老师
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考信息。
十、录取原则: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按三位一体的模式选拔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学院在各省(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各省(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级高招办可按第二、三志愿、平行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不设置分数级差,我院根据剩余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总计分对待。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首先满足志愿优先原则。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5、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一般为英语。
6、艺术专业需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上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男女生比例:我院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8、录取体检标准:我院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不良病史、无口吃、无晕车、无晕船史。同等条件下、韩、日、俄小语种者优先录取。视力: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身高:女生在163~172CM之间,男生在175~184CM之间。重庆籍考生必须通过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空中乘务、空中保卫专业统一测试;其它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一、入学资格: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十二、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可以申请新生奖学金;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