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50作者:王华老师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除内蒙古自治区外,我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级差为10分。当考生的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6、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在招生省(市、区)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2+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环境设计、绘画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0分。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7、专升本招生录取办法
英语、计算机两科成绩在辽宁省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以上,我校根据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测试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其录取资格线,达到辽宁省计算机、英语录取资格线并且达到我校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测试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以上各项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英语、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时,按上述原则择优录取参考志愿考生。
8、中职本招生录取办法
执行辽宁省中职本录取相关政策。
9、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4-45861113,通讯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学校网址http://www.ln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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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学院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