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50作者:才子老师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4、学校认可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加分或者降分政策和出档原则;
5、若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无分数极差要求;
6、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在重庆市实行平行志愿的办法,即从第一专业志愿开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在其余省市按照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7、艺术类考生录取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录取原则按顺序志愿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六、录取新生就读校区安排。我校传媒艺术学院各专业(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艺类、电视节目制作)录取新生就读地点为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华岩校区,其余专业录取新生就读地点为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合川校区。
七、经我校录取的普通高职(专科)学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入学后可转户口。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推荐就业。
八、各招生专业收费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普通类专业学费5600-6800元/年;艺术类专业7000-8000元/年。
2、住宿费:合川校区学生公寓6人间(含集中供热系统、空调、网络、独立卫生间),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人;华岩校区学生公寓6人间(含网络、独立卫生间),收费标准为800元/年.人。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九、入学资格: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