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42作者:王新老师
第二十四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年学分制。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六人间:2200元/学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市场营销、英语、电子商务、传播学22000元/学年;机械电子工程、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国际注册会计师)、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物流工程24000元/学年;通信工程(校企合作)28000元/学年;数字媒体技术32000元/学年;数字媒体艺术、软件工程(中日国际合作项目)、物联网工程(中美联合培养)、机械电子工程(法国工程师课程交流项目)350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院退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相关政策。
第二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283773 6122781161227578 61227318
咨询传真:010-69196211
办学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康庄镇西官路
招生咨询地址:
1、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主楼117室
2、 北京市延庆县康庄镇西官路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明德楼103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288信箱
邮 编:100876
学院网址:http://www.ccbupt.cn/
招生网址:zhaoban.ccbupt.cn
电子邮件:zhaoban@ccbupt.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