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40作者:三水老师
上述同时认可学院校考合格证和其他本科院校合格证的省份,在相应专业录取时,先按专业校考成绩优先录取获得学院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未满的情况下,再根据剩余已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山东省戏曲表演、音乐表演及影视表演专业由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已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及专业,在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已投档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条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一条按有关政策享受文化课加分的考生,学院认可该加分。
第十二条学院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还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五条为保障考生的权益,高招录取期间,学院招生办公室随时与考生电话联系、确认。为此,考生需确保高考报名信息中所填报的电话畅通,随时能够接听,以免耽误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政策有差异,以当地投档及录取政策为准。
第五章颁发文凭
第十八条学生按规定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条戏曲表演专业免学费,其他各专业学费12000元/学年;住宿费750元/学年。
第二十条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按照学院奖助学金制度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可先通过绿色通道解决入学,入学后可以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申请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