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40作者:王新老师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七条 学院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普通类本科专业15000元/年·生,专科专业12000元/年·生。
本科专业: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建筑电气与设备工程、建筑学、交通运输、物流管理、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会计学、投资学、税收学、审计学。
专科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铁道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公路运输与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税务、
第十八条 学费退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置奖学金、助学金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此外,家庭困难的学生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 录取结束之后,将在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wjtuhc.cn
电子邮箱:xwxyzs@ 163.com
联系电话:028-67935868、67935881、67932298、6793229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