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37作者:三水老师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九条 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
第十条 奖学金: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设有学习优秀奖、国家励志奖、校励志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工业大学通州分校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北京工业大学通州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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