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35作者:李一老师
6.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并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考生的综合分[(文化成绩×30%)+(体育专业成绩×7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为本校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8.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邮电大学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物价部门最后核定的标准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四年期间每生每年28000元,国外期间学费还需按外方学费标准另缴给外方学校。
2.新生住宿费为800元~1200元/每生每年。
3.学生如因故提前结束学业,学费、住宿费的退还按物价等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奖励及资助措施
我校设有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郭长波奖学金、春华秋实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获奖学金比例达25%;建立健全了以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为主,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学费补偿、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助学等资助措施为辅的完善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主要通过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解决生活费。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