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35作者:王华老师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13132371850(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和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特别申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招生章程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校联系方式:
(一)学校招办联系电话:023-65102371、65102370
(二)重庆大学主页:http://www.cqu.edu.cn
重庆大学微博:http://weibo.com/cqdx
http://t.qq.com/yaahoo1988
重庆大学微信公众号:cqdx19291012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微博:http://www.weibo.com/cquzhaosheng
http://t.qq.com/cquzhaosheng
重庆大学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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