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35作者:李一老师
一、学校名称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三、办学层次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学费标准
(见附件一)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
七、录取规则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我院在四川省实行跨批次录取(即分别在艺术专科批、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对口高职专科批次投放专业计划),其它省(市、区)则按当地教育考试院或省级招办的安排参加专科一批或相应批次的录取。
3.艺术类专业只限于四川省内招生,在文化、专业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4.录取时,由我院在调档范围内根据专业志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则按退档处理。
5.在已投档考生中,优先录取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理科数学、文科语文高分者。
6.严格按各生源省投档原则接收考生投档,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
7.执行各生源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8.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鉴于旅游管理、旅游英语、涉外旅游、市场营销专业的职业特性及就业要求,建议填报上述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