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31作者:王华老师
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队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水平测试,经公示无异议,与我校签订招收意向书。录取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
第二十二条 理科试验班
我校的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和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两个专业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理科试验班实行滚动制。
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的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安排在部分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且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江苏省录取方案
1.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植物生产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园林、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等理科专业建议选测科目为化学或生物。
2.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
3.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作为排序依据,结合考生的选测科目、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按照第十二条具体规定安排专业。
第二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我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考生。除规定的条目外,遵照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制定的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体检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我校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本科专业试行部分课程双语教学,使用英语原版教材,教师用英语授课,因此非英语考生报考我校原则上应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第二十七条 我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网址:www.cau.edu.cn/zhaoban/。
第二十八条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10-62736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