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26作者:王新老师
一、院校名称:西京学院 国标代码:12715
二、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五、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2、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4、录取专业时,本科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高职尽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要求。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志愿先后依次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志愿不能满足我院招生计划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
6、艺术类(美术方向)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录取政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份招办的具体要求执行。
7、本科和高职调档比例均按1︰1.2执行。
8、我院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9、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
10、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本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六、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西京学院
证书种类: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高职毕业生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