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26作者:李天扬老师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选,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3500元。
学校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每学年评选,分为四等,奖励标准1000-5000元。
勤工助学:是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向家庭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提出贷款申请、接受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所在地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或信用社发放贷款。其最高额度6000元/年。
第二十条 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校予以保留学籍,按国家规定享受学费补贴、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等政策。
第八章 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一条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优秀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陕西省专升本考试段,提升学历层次。
第二十二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法,使其获得满意的就业岗位。
第九章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019-888 029-88513888
传真:029-88513669
咨询QQ:4000019888
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u/2808171760(新浪)
招生办微信号:西安外事学院招办
学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鱼斗路18号
邮编:710077
网址:http://www.xai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