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25作者:王新老师
第二十条 学校为了保证思想品德好,学业成绩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免助学体系。具体内容详见本校学生处(学工部)相关规定,网址:http://xsc.slxy.cn/。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有完善的学生资助管理体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和国网商洛电力助学金、商洛联通助学金、商洛邮政鸿雁爱心助学金、商洛电信天翼助学金等社会助学金;还有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邮编:726000;招生咨询电话:09142329405、2329969;招生信息网:http://zsw.slxy.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商洛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