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21作者:李一老师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生 [2015]3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全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568)
二、学院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大河坎(南开发区)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办学性质: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 学院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安排33个专业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将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或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录取规则:学院选拔新生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省(市)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市)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
2、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进行调剂录取。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报到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5、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6、所有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限。
七、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八、奖、助、贷助学体系: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2、国家助学金:特别贫困生每人每年3500元;
一般贫困生每人每年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