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14作者:李一老师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十一、照顾政策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录取照顾政策进行优惠加分。外省按照生源所在地招办的规定执行。
十二、奖励及资助办法
学院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四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二)学院设有奖学金,最高金额为1000元/生/年。
(三)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向有关银行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生/年,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四)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比例为30%,补助标准分为4档,每生每年1000-4000元不等。
(五)学院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困难补助,分为临时困难补助和特困补助。
(六)学院每年酌情通过雷锋基金减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极少数优秀学生的学费。
十三、收费标准
学院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费:每人4200元/学年;
住宿费:每人800元/学年。
十四、招生咨询
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有关学院各系、专业的详细介绍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学院网站:http://www.nsjy.com.cn;
2、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883100、0951-6883030;
李老师(13895016911)纳老师(1399521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