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8:57作者:李一老师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的全称为莆田学院(院校国标码:11498),英文译名:Putian University。
第二条 莆田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拥有文、理、工、医、管、教、艺等学科门类,现有20个二级学院(部)。
第三条 学校地址:学校位于福建省莆田市。
校 本 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邮政编码351100
仙游校区:福建省莆田市仙游鲤城街道北一环新师范路,邮政编码35120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进行招生改革的调查研究,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通讯地址为: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邮政编码:351100
电子邮箱:ptxyzsb@126.com 或 ptxyzsb@ptu.edu.cn
电 话:05942637164、2615956(传真)
网 址:http ://wwwNaNu.edu.cn或http://202.101.111.195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市场需求状况、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拟定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编排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下达执行。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并通过相应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