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8:57作者:王华老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3766)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高职
学校概况: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区。学校目前开设:
一、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土木工程、工程造价
二、专科专业(学制三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室内装饰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指导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我校情况和录取原则;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招生指导委员会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录 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