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8:53作者:才子老师
专 业 | 初等教育、初等教育(中文与书法方向)、舞蹈教育、音乐教育、学前教育(本校办学点)、英语教育、行政管理、导游、文秘、应用英语、心理咨询、社会工作、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应用方向) | 软件 技术 | 学前教育(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办学点) |
学费 (元/学年) |
6000
| 8000 | 8500 |
以上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2、住宿费: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无空调的学生公寓按每生每年900元收取,有空调的按每生每年970元收取.
十二、 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