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招生录取监督措施及申诉渠道:
1、在录取中由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招生工作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和遏制不良现象和苗头;
2、关注并及时查处招生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招生章程的现象和各类举报案件;
3、学院将通过电话、群众来信等申诉方式,站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的角度,回答考生的问题,在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考生解决问题。
申诉电话:0596-2559660 联系人:周老师
十、学院奖、助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院奖学金; 4、国家助学金; 5、生源地助学贷款;6、勤工助学; 7、学院特殊困难补助金。
十一、学费、住宿费
学费标准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住宿费标准依据漳价[2007]费15号,具体如下:
学 费:6600元/学年·人;
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学年·人; 六人间900元/学年·人;
八人间600元/学年·人; 十人间500元/学年·人;
西洋坪公寓1020元/学年·人。
退费标准:根据闽价〔2005〕费435号标准执行。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5962559539,2358563
传真:0596-2559597
电子信箱:zsb_14117@163.com
学院网址:www.zzwzy.com
十三、招生章程的解释
本章程由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