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更新时间:2018-10-29 18:52作者:李一老师
1、学校名称: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3、学校代码:13977
4、招生对象: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专科院校
6、学院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福泰路232号 邮编:355000
三、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区域:
1、招生计划:我院2015年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详见宁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计划。
2、招生专业:电机与电器、数控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船舶工程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新能源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园林技术、食品生物技术、茶艺、园艺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移动商务、会计、会计与审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保险、学前教育、室内设计技术、商务英语、装潢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音乐表演、历史文化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等。
3、招生区域:福建、山西、浙江、安徽、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等9省招生。
4、学制:三年
四、学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闽价费[2012]356号文),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除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72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学生退费严格按闽价[2005]135号文执行。
五、录取规则:
学院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
1、学院参加专科(高职)批次的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生源地招生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福建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福建省定的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并根据福建省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高职(专科)批试行按专业投档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外省依相关省份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艺术美术类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配,专业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
4、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