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8:50作者:才子老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的阳光工程,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Zhengzhou VocationalCollege of Commerce & Tourism),学校国标代码:14380,河南省招生代码:6386,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是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以培养高职专科应用型技术人才为主,学院现有5个系17个专业。
第六条:学院坐落在河南省省会郑州市(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须水工贸园),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收普通大专学生。
第七条:学生在学习期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实验、实训条件先进,具备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其优质的办学资源和丰富的办学经验,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一条:2015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1220人。
第十二条: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院通过招生章程与学院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