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学校今年招收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运行与维护方向)、数控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汽车运用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制冷与冷藏技术、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制药技术、供用电技术、电机与电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印刷设备及工艺、印刷图文信息处理、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人物形象设计、药物制剂技术、软件技术、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营销与策划、电气化铁道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音乐表演、工程造价、空中乘务等专业。
第二十一条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请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院。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除按教育部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外,还在学校校园网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文科专业为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为3600元/生?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每生每年400-700元不等。
第二十五条 奖励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置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目前采取了开辟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全国各省都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0371-64961768 QQ:800099669 网址:http://www.zzyedu.cn/
乘车路线:1从郑州客运西站乘郑州至上街的郑上1路车到学院下车;2从郑州国棉六厂乘11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车向西600米;3从郑州火车站乘12路公交车到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下车向北1000米;4从郑州客运南站乘郑州至上街的郑上2路车到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下车向北1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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