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考生可按照国家规定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条件的,由学院按照录取规则录取。学院根据考生报名通讯地址用EMS特快专递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二十三条 学院录取批次:学院本专科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文执行。新生入学时,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学习、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出台了多项奖、贷、助、补政策。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学院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包括学习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实践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单项学习竞赛奖、科技创新及发明优秀奖)、先进个人奖、先进集体奖等。学院还利用国家助学贷款和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以利于其学业完成。
第八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具有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院所有经批准的各类合作办学,均执行本章程。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解释为准。
第二十八条 通信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
焦作校区: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
邮编:454000
电话:0391-3981800 0391-3981700
传真:0391-3981700
郑州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前程北路8号
邮编:451400
电话:0371-85303666 0371-85303888
传真:0371-85303777
学院网址:http://www.wfxy.edu.cn
招办电子信箱:wfzsb@h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