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院考生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各种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院校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办理(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第一志愿录取不满再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处理(即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志愿录取;两名考生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比较英语成绩,其次比较数学成绩,再次比较语文成绩,最后比较综合科成绩,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学院领导视客观情况决定。);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完成所有专业。最后,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在院校第一志愿已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ILINKJ.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7777号
联系电话:0431-84813112
联系人:赵继尧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