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更新时间:2018-10-29 18:38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本科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英语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日语、英语考生;俄语专业只招俄语、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专科(高职)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网络系统管理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信息安全技术专业、软件技术专业、图形图像制作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数控技术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除国防生外,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校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投档,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江苏省考生72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省份、须省统考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 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选拔培养军队后备干部(国防生)的录取原则按总政治部和教育部规定执行。我校将按照江苏省招生文件规定,对江苏省考生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 2B,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办法录取。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类为数学、外语、语文;文科类为语文、外语、数学。 对加分或减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