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8:35作者:李天扬老师
为了保证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法规,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山西工程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527
学校地址:山西省阳泉市 邮编:045000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
1.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根据我校的办学能力和当前经济社会的人才需求,充分征集各系部意见后,由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党委会确定。
2.按上级要求设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用于平衡统考线上平行志愿进档的同分数段考生。
三、录取原则及规则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3.设立由校领导、纪检办、招生就业处等有关部门参与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具体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5.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理工类、文史类依据投档次序、考生高考分数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达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6.在高考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照顾品学兼优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政策执行。
7.对口升学只在山西省招生,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业类别和专业分数线从高到低分类录取。
8.我校招收的英语专业以外其他各专业考生,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四、特殊专业要求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