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设置的专业经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组织评审通过并在教育部备案。我校2015年的招生来源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七条 奖助措施: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学院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通过侨联渠道由香港华人革新协会出资在我院设立了华革爱心助学金,每年捐助50名贫困学生,2000元/生·年;畜牧兽医专业与合作企业设立奖学金每年10000元,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