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
(1)学费、住宿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的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2)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设有奖学金以及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符合要求的学生,经学院审查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 115号 邮 编:030006
联系人: 蒋老师 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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