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新生收费项目分为学费、住宿费两类。住宿费为每生每年500-900元(由学校统一安排);学费按专业不同进行收费,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标准执行。
第八章奖学金、贫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每年总金额约2000多万元,每年受到奖励和资助的学生约占在校生的60%左右。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生的3%,每生每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9%,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分3档: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4.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占学生总数的3%;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占学生总数的6%;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占学生总数的12%。5.学校单项奖学金每人每项1001000元。6.勤工助学金,每年60多万元。7.特殊困难补助和学生活动资助金,每年60多万元。8.国家助学贷款。9.其他社会捐助。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度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政编码:464000
咨询电话:0376-63912126390601
学校网址:www.x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