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高考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更新时间:2018-10-29 18:28作者:李天扬老师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河南科技大学。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不限高考语种,其他专业,新生入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4.艺术学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所在省艺术、体育省统考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线。
四、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史、理工、艺术学和体育教育专业分类录取。
2.我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3.文史、理工各专业录取方法:
(1)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3)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排序(不含内蒙古)。对于同分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4)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4.艺术学各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方法:
(1)报考我校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专业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音乐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专业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河南省考生,文化分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分超过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的,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其他省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择优录取。
(5)对于艺术学各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按比例核算后同分的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文化分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