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由当地招办向社会公布,也可通过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www.sxmtxy.com.cn)查询。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及入学体检复查,复查有问题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费及公寓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六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 奖助措施: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按照《山西省煤炭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对煤炭类艰苦专业学生进行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第七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电话:0351-7979709 0351-7979829
第二十四条 学院网址: www.sxmtxy.com.cn
第二十五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