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8:08作者:王新老师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取及扶困助学措施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宿费。2014年沈阳校区招生的各专业学费为3300元/年,阜新校区招生的各专业学费为3000元/年。沈阳校区住宿费600元/年;阜新校区住宿费8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设立特困补助基金
(3)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4)设立社会团体、个人资助基金
(5)设立优秀特困学生奖励基金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辽宁省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
沈阳校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
邮编:110032
电话:024-86614845(兼传真)
E-Mail:318043667@qq.com
阜新校区: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40号
邮编:123000
电话:0418-2281834
E-Mail:244525557@qq.com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