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8:08作者:李天扬老师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之内(辽宁省的调档比例按100%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院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7281357272216820
传真:02472813572
通信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钟山路21号
邮政编码:112008
网址:www.lntlhc.com
E-Mail:2813572nqs@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