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8:07作者:王华老师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我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具体退费金额,学院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办理。
3.根据国家政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条件具备者,学院免费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120%,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同时:报考国际邮轮乘务专业、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身高女生1.62m及以上、男生1.72m及以上,五官端正,无纹身,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①普通类考生:我院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进档考生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则招收第二志愿及其其他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②艺术类考生: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③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档。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退档。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遵循文化课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分数相同条件下,各专业以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科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科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
5.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6.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41184899111(传真)、84899222
网址:http://www.dlxgjy.com
官方微博: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大连枫叶招生工作处
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