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39作者:李一老师
3、证书类别与颁发办法
学生经考试、考核合格将按规定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
4、收费项目和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人文社科类学费为14000元/学年/人,理工科类学费为15000元/学年/人,医学、艺术类学费为16500元/学年/人,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学年/人,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5、退费办法
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6、本招生章程适用于报考我院的江苏考生。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3-85015987
咨询地址:南通市外环东路999号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226007
电子信箱:xlxgb@ntu.edu.cn
网 址:http://xlxy.n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