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39作者:李天扬老师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
证书类别: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九、信息公开
学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6号 邮编:210088
电话:025-58690736、58662833 传真:025-58690735
网址:http://cxxy.seu.edu.cn E-mail:cxzb@ cxxy.seu.edu.cn
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