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38作者:才子老师
第二十七条学校将根据住宿情况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校本部每学年1020元,昌平北校区每学年900元,松竹公寓每学年1500元。
第二十八条 我校实行奖助贷制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及其它校内奖、助学金,还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九条 我校本科新生第一学年在中华女子学院北校区住宿、学习,后三学年回校本部。
普通类高职住宿地点为松竹公寓(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8号)。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wu.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wu.edu.cn
咨询电话:01084659299/84659611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