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38作者:才子老师
第十三条 报考本校的考生身体状况除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之外,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生活不能自理;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者;肝功能不正常者。各专业的身体要求: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工程、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只招男生;空中乘务专业只招女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等专业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0,交通运输专业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或每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超过250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交通运输、通信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信息安全、工科试验班、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对于交通运输、飞行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除上述所列条件外,还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相关身体条件。
英语专业需要通过省(直辖市)口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普通类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理工类考生数学、英语成绩较好的学生可优先录取,文史类考生语文、英语成绩较好的学生可优先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飞行技术专业录取规则:按照中国民航局确定的录取标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录取标准按当年确定的标准执行。
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录取规则: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均要取得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测试合格证方可报考。按照艺术类招生的地区,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地区省级招考部门所划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我校将按照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高考英语成绩×0.3)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普通文、理类招生的地区,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顺序,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下,根据高考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定向培养考生还需参照定向航空公司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