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38作者:三水老师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汉阳街6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金属矿开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选矿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测绘与地质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冶金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材料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